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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于外汇投资失利导致两人引起争端的事情该如何解决?

来源:未知时间:2012-11-14 11:07:06

     事情的起因就是不懂外汇的A给懂外汇的B10万用来炒外汇,双方在签订协议的时候明确约定,如果要是亏钱的话,B不承担任何损失。结果,投资失利。A当然觉得冤屈,就向B索要赔偿。(外汇目前还是法律灰色地带,大城市中也有很多代理外汇的投资公司)我想问一下律师朋友,当初双方都签字的法律协议,是不是一份不公平的协议?是否具有法律效力?


     针对 上述 因为外汇投资失利而引起的纠纷,本网站  宁波律师  夏立芳 给你详细解答:


 
1、首先,炒汇已经不是灰色地带,国家已经允许公民买卖外汇。
其次,双方的协议内容是什么很重要。
如果A和B签订的是代理协议,即A出钱,B炒汇,赢亏都归A,B只拿手续费。该协议合法有效,并且非常公平。A不应当冤屈,这就是经营风险。只不过说明A对经营风险考虑不足。
如果A和B签订的是合作协议,即A 出钱,B炒汇,赢了大家分,亏损算B的。该协议显失公平。对于显失公平的协议,法律规定认为显失公平的当事人,应当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向法院提出,要求变更。如法院同意变更,原合同的约定就没有效力了。如果法院不同意变更,原合同依然有效。但该一年的期限一但越过,协议就不能改变了。即使告到法院也会被驳回。
 
2、我觉得应该是有效的,因为你们在签订协议的时候完全是处于你们自愿的情况下,没有受到外部的什么不可抗力的影响,所以你只有自己来承担这个后果了!也希望你以后签订任何东西之前考虑清楚了在去签不要太盲目!
 
 
3、这样的协议没有明显的有失公平或引起重大误解的地方,是具有法律效力的。如果B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没有明显过失或恶意行为,按照合同的约定,亏损是应当有A来承担的。